從11衛生月1日開始,如果開發商拒絕或者限制購房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購房款,開發商將面臨1萬元的處罰。在廣州公積金政策“擰緊水龍頭”每月隻放10億貸款的大背景下,“罰款1萬”的新政,對於保障購房者成功貸到公積金能起多大作用? 這項新政是《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下文簡稱《管理辦法》)數十個條款之一,《管理辦法》將在1衛生1月1日正式實施,內文涵蓋一二手樓交易的各類細則,比如開發商宣傳廣告不得包含投資回報承諾、開發商出售車位需要至少公示30日、公眾有望查詢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服務機構信用檔案等規定。 新政 拒公積金貸款開發商將被罰 今年8月以來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收緊,每月擰緊水龍頭向已經通過審批的申請者隻發放10億元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不得拒絕買受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購房款。 那麼,萬一違反瞭呢?衛生《管理辦法》也給出明確罰則: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限期改正,並處以1萬元罰款。 現狀 39%新盤拒絕公積金貸款 根據最近的媒體報道,據新浪樂居不完全統計,全市90個計劃在金九銀十開盤或推新的住宅項目中有45個接受公積金貸款,35個表示拒絕,另外有10個未開盤的樓盤表示不能確定。其中,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樓盤占39%食品,比例接近四成。 觀點 處罰較輕,效果難測 廣東中原地產項目安全部總經理黃韜對這個條款並不看好。他認為,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並非不尊重消費者,而是一種無奈的選擇。自從8月份實施10億元公積金貸款限額後,一來造成買傢緊張,二來也減慢瞭發展商的回款時間,所以他們寧願把優惠放在商業貸款上。他說,開發商是否接受公積金貸款應該由市場來決定,而不是政府用行政條例來強制要求。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玉忠認為,“由於處罰較食品輕以及落實程度難測,這對於改善公積金貸款被冷遇的境地有多大幫助,值得觀察。”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