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市住建局公積金中心瞭解到,該中心推出包括可貸額從餘額12倍提高到14倍、深戶異地繳存可在深享受貸款優惠等6項措施,進一步降低公積金貸款門檻。 此次出臺的6項措施包括:一二套房應貸盡貸,可貸額從餘額12倍提高到14倍,擴大公積金貸款范圍,加快“商轉公”辦理,縮短公積金貸款時限,商業銀行要做好公衛生積金組合貸服務。 其中,值得關註的是擴大公積金貸款范圍這項措施。根據15日發佈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食品理委員會關於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效率加快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職工,繳存時間根據原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本市戶籍職工在異地就業且繳存公積金,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業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安全按照深圳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住建局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深圳市貸款業務於2012年9月上線,截至2015年3月底累計發放公安全積金貸款323.81億元,共有6.4萬餘個傢庭享受到公積金購房低息貸款優惠。 |